昆明市政府十二日对外公布,该市审计部门和环保部门联合制定了《昆明市政府环保审计办法》,将于下月二日起施行。据悉,专门针对环保工作出台相关审计办法,此举在全国属首创。
据昆明市审计局新闻发言人介绍,政府环保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环保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环保专项资金、政府投资的环保建设项目和领导干部任期环保经济责任等进行的审计。在审计范围上,以资金为主线,将审计范围覆盖到涉及环保资金的预算执行、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审计着眼点不仅关注环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还将关注环保资金投入、使用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考察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环境保护管理职能的情况。
发言人说,出台这个办法的目的是通过开展政府环保审计,发现各级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体制和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和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
《办法》规定,审计部门进行环保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所有资料;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