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环境保护部在山东曲阜召开的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获悉,近年来国家确定的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范围不断扩大,目前总面积已占我国国土面积的40%。
据介绍,"九五"计划实施以后,国务院将"三河三湖"(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列入国家治理的重点流域,"十五"期间又增加了松花江流域。三峡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2008年又首次批准了《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自2007年至2008年5月,国务院陆续批复了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丹江口库区及上游。黄河中上游。滇池。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年-2010年)和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从治污项目。环境准入。饮水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全面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证。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这次会议上介绍说,自2006年起,温家宝总理连续三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继续搞好"三河三湖"。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国家确定的重点流域范围不断扩大,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治理流域水污染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