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追求片面“政绩观” 追究污染责任必须动真格

  据《新京报》报道,河南省民权县磷肥厂于2008年8月使用高砷硫铁矿制酸,排出剧毒――砷,污染大沙河水,造成砷污染事件。民权县环保局副局长刘改立因环境监管失职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副县长锦传星、县环保局长陈健被免职。

  在这一事件背后,有3个令人触目惊心的事实:其一,民权县环境监察大队被局领导架空;民权县环保局领导亲自到重点企业收排污费;同时这个厂被挂牌保护,民权县政府要求实施“零干扰”。其二,浓度超标899倍的毒水,在4个相关监管部门的眼皮下畅然前行,将抵达安徽境内才被“截获”。其三,1987年原化工部曾发文禁采的高砷硫铁矿,现已被大量开采。专家称,小硫酸厂因图便宜使用此类矿,不可能处理好其污染问题。

  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繁荣,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知易行难。由于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执法方面存在种种缺陷等原因,使违规违法排放污水等破坏环境的现象难以得到有效的遏制。有的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对污染企业挂牌保护;有的地方相关部门从自身利益考虑,“猫养老鼠”,与污染企业沆瀣一气;有的企业利令智昏,偷排污染物,以赚钱为目的公然牺牲公众利益。民权县砷污染事件再次向世人敲响了警钟。

  联合国资料显示:目前全世界有11亿人口缺少安全而洁净的饮水,每年有300多万人死于与水有关的疾病。我国的一部分河流也不同程度地遭受着污染,有的河水污浊甚或干涸。水清鱼跃、抓鱼摸虾、河中游泳已成为童年的记忆,我们赖以生存的水环境并不乐观。人们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更渴望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

  各地要从民权县砷污染事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在经济发展中,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牢记胡锦涛总书记的告诫,“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力戒重‘显绩’轻‘潜绩’。”他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也对地方官员提出了严正警告:“有的地方存在单纯追求增长速度、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一时增长的现象,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不强。”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努力使环境保护成为优化经济增长的手段,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要杜绝只顾眼前不顾长远,追求一时的经济发展而危害社会、贻害子孙的急功近利行为。

  道理人人明白,制度和法律对环境违法违规者的处罚规定得也比较明确,为什么仍然屡禁不止?关键是追责落实得不够好。民权县砷污染事件是在群众反映强烈、通过新闻媒体披露引起上级领导重视后,才依法做出责任追究。还有一些类似民权县情况的污染企业和地方领导至今没有被依法追责,仍我行我素,污染仍频频发生。群众反映了,只是罚点款了事,没有像民权县那样追究领导者的法律责任。违法的低成本造成了排污屡禁不止。

  这次对民权县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领导落实追责制度,希望是个良好开端,对基层能起到警示作用,促使人们明白:谁在权力岗位上不践行科学发展观而造成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谁就要承担“丢乌纱帽”或身陷囹圄的后果。这样就能有效减少或避免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的“政绩观”,避免职能部门因看重部门利益而监管失职,避免污染企业谋一己之利危害社会。所以,只有当追责动真格时,制度和法律才能发挥威力,起到作用。否则,即便有制度和法律也只是写在纸上,形同虚设。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0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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