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关闭城区自备井,积极寻求替代水源。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城市自来水管网和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到达的地区以及有替代水源的自备井实施分年分批关闭,已先后关闭城区水源地汾矿集体洗煤厂、介休铁路给水所、山西印染厂,介休纺织股份公司等企业自备井15眼,压缩地下水开采200万立米。同时,对已破产、倒闭、关停企业的原有自备井全部予以关闭,并吊销其《取水许可证》。按照“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原则,落实了凿井工程建设“三不批”制度,即城区水源地工业新打井及更新井不批;洪山泉域保护区新打井及更新井不批;兴地河水源地新打井及更新井不批。
二是积极处理回用工业废水,实现污水资源化。配合环保、计划、土地等相关部门,积极引进国内外废水回收处理新技术、新工艺,大搞废水回收处理重复利用。汾矿集体洗煤厂投资1200万元新建了废水回收工程,年可回收利用废水1425.6万立米。介休市光华化工公司投资1500万元新建了废水回收处理工程,年可回收利用废水4464万立米。介休市政府针对城区工业及生活污水,新建了日处理污水30000立米的污水处理厂,年可回收处理废水700万立米。
三是确定科研项目,进行水资源规划研究。先后投资150万元,完成了《山西省介休市岩溶水系统及孔隙水系统研究报告》、《山西省介休市水资源管理研究报告》、《山西省介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与配置研究报告》、《山西省介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与配置研究报告》,为指导工农业生产,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提供了可靠的科学依据。
四是依法强化管理,从严查处水事违法案件。今年以来,该市开展了查处以违法凿井为重点的水事违法案件。查处了介休市广源实业公司违法凿井案件和北村违法凿井案件。特别是通过法律手段,顺利收回了原自来水公司配套管理的兴地灌区两眼深井的管理使用权,进一步强化了水资源管理,有力地打击了水事违法行为,维护了水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