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多年来我国环境管理的经验与教训,依靠单纯的法律和行政手段,以简单的行政管理方式,去面对污染防治这样一种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对象,难于实施有效的管理,因此,强化环境监管,实现历史性转变,要求建立和完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重申了国家对这一工作的紧迫需求。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九五”以来,我国的环境技术管理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处于分散、无序状态,由于存在评价制度不完善,评价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尚未形成完整、科学、系统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远不能满足环境监管、科技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的要求。而另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已多年不开展环境技术评估、规范制定等工作,导致全国环境技术评价、推广、应用等出现重复、混乱局面,不能满足当前节能减排、强化治理、稳定达标等工作的迫切需求。
此外,我国已开展的环境技术管理工作与发达国家的较大差距,也让环保主管部门和科研单位“坐不住”了。“特别是我国将污染控制作为“十一五”乃至今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环保战略也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技术手段已上升为与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同等的地位,全面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已经成为新时期环保工作的基本方针之一。”
这位负责人强调,控制环境污染,实现“十一五”环保目标,一要保证污染治理的技术科学、先进、高效;二要保证污染治理设施长期、稳定、可靠达标排放。而要实现这两个目的,必须切实解决目前环境技术水平不高、环境技术选择不当、企业排污不能稳定达标等突出问题。其核心是要改变目前环境技术管理不力、环境管理缺乏技术支撑的现状,建立符合我国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内的环境保护形势和与环境管理各环节相配套的技术管理体系,使企业、环保部门等能够方便、快捷地从国家渠道了解污染防治的技术状况、适用范围、效果、环境及经济效益等,正确地选择和使用先进、高效的技术或装备。
而据了解,为有效控制环境污染,我国近年来已经实施了一系列环境管理制度。但是长期以来,由于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的技术政策和技术导则、工程技术规范较少且不成体系,使各级环保部门在污染防治决策和监督执法中缺乏技术依据,从而降低环境管理制度实施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