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保护水资源又有新动作 非法开采地下水可罚8-10万元

自全市累计封堵深井204口,核减地下水1200万立方米后,在整治非法开采地下水方面,我市又出新动作。522日启动整治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行动,整治的范围是市域范围内非法开采地下水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非法开采地下水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和未经批准擅自动工兴建取地下水的工程。对情节严重者,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罚款可达8?D10万元。

据了解,在2002年,我市境内共有深井227口。这些深井的地下水过量开采已导致我市较为严重的地面沉降。虽然通过这几年的封停,取得不小成效,但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刻不容缓。

此次行动的整治重点要严惩违法开采地下水的三种行为:一是违法开采深层地下水的,突出整治工业企业的违法开采行为。二是违法开采浅层地下水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为浴室、饭店、洗车场、菜场等场所。三是各类工业园区。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09-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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