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污染减排面临的严峻形势,广东省近年来结合自身实际,审时度势,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并建立环保价格体系,推动污染减排工作驶入快车道。
推动污水处理产业化
为加快全省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提高运行效率,切实改变大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偏低等问题,广东省政府动了不少脑筋。
2008年8月1日,广东省物价局、省环保局、省财政厅和省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大我省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明确了对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将停止安排其污水处理收费项目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限制申报国债项目,暂缓审批这一地区项目环评。
2008年12月7日,省物价局进一步出台文件,规定从2009年1月1日抄见电量起,全省污水处理企业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大工业电价,此项政策使污水处理企业的用电价格平均每度电降低0.1元,降低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成本。
截至2008年底,广东省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75座,日处理能力1091.5万吨;全省污水处理费平均水平已由2007年底的0.35元/吨提高到的0.68元/吨。
在推动污水处理产业化方面,一些地方也不乏创新之举。中山市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较好地解决了污水处理厂(含管网)建设资金问题,即“市政府补助一点,镇政府自筹一点,镇政府贷款解决一点”。中山还对提前完工的施工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进口设备能够提前到货的,按设备款的10%进行奖励,奖励金额达60万元,这些经济政策也使中山市在全省率先实现镇镇建成污水处理厂。
此外,广东省政府投入25亿元补助东西北地区103家合计日处理能力达314.7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建设正全面实施,力争今年底完成“一县一厂”建设目标。
电价优惠刺激电厂主动脱硫
为加快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设施建设,提高脱硫设施投运率,2008年5月,广东省物价局、省环保局、省发改委和省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关于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脱硫电价为1.5分/千瓦时,并明确规定了从上网电价中扣减脱硫电价的机组投运率具体办法。此举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电厂自觉自愿安装脱硫设施、想方设法加强环境管理的意识,并转化为具体行动,不少电厂还自加压力、超越自我,朝着打造“绿色电厂”的方向努力。
今年初,环境保护部总量司有关负责人率国家污染减排核查组在广东检查时,从东到西,在对十几家主要电厂仔细核查后表示,没想到广东电厂脱硫管理如此规范,广东的一些做法也为国家进一步制定电厂经济政策提供了思路。
佛山市顺德区安排了500多万元对按时完成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和验收的企业给予补助。目前,广东火电厂脱硫工程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2008年新增380万千瓦现役火电机组的脱硫设施,全省12.5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基本安装脱硫设施,二氧化硫减排的重点将转向加强监管、提高现有脱硫电厂的综合效率和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