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试行生态补偿

中国环境报通讯员 冯涛 邯郸报道 河北省邯郸市将对主要河流实行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并实施生态补偿机制,确保“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责任书规定的水质目标按期完成。
  邯郸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实行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自2009年起,在滏阳河、?澈印⒄暮印⒗险暮印⒘衾莺?5条河流的21个跨界断面实行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并对造成水体污染物超标的县(市、区)试行生态补偿金扣缴政策。环境监测部门负责每月对各个考核断面化学需氧量指标进行监测,汇总监测结果报邯郸市环保局,同时上报河北省环保厅。
  据了解,扣缴生态补偿金标准是:当河流入县(市、区)界水质达标(或无入界水流)时,跨县(市、区)界出境断面的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监测结果超标0.5倍以下,每次扣缴10万元;超标0.5~1.0倍,每次扣缴50万元;超标1.0~2.0倍,每次扣缴100万元;超标2.0倍以上,每次扣缴150万元。同一个县(市、区)范围内,对所有超标断面累计扣缴。当河流入县(市、区)界水质超标,而县(市、区)出界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继续增加时,出界断面的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监测结果超标0.5倍以下,每次扣缴20万元;超标0.5~1.0倍,每次扣缴100万元;超标1.0~2.0倍,每次扣缴200万元;超标2.0倍以上,每次扣缴300万元。同一个县(市、区)范围内,对所有超标断面累计扣缴。
  据介绍,邯郸市环保部门每季度负责汇总市考核断面季度监测结果,并计算确定每月和季度扣款资金总额,以市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有关县(市、区)政府发出扣缴通知,由邯郸市财政局直接扣缴,并抄报河北省环保厅、省财政厅。扣缴资金暂由市本级垫付,待年终结算时一并扣回,作为本市水污染生态补偿资金。其中涉及省财政直管县(市)扣缴的,由邯郸市环保局将有关省财政直管县(市)跨界断面水质监测情况和本季度扣缴金额上报省环保厅,由省环保厅汇总报省财政厅代为扣缴。
  邯郸市生态补偿金将主要用于解决由于上游污染河水造成下游经济损失应给予补偿的项目、用于解决由于上游污染河水造成下游沿岸地下水污染需要打深水井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的项目以及水污染综合整治的减排工程。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0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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