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低碳交通试点在江苏启动

  本报讯 2月24日至25日,交通运输部在无锡召开“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总结会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城市试点启动会。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江苏省副省长史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确定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武汉、无锡10个城市作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城市。高宏峰在讲话中,特别肯定了江苏出台《汽车节能驾驶行动纲要》、淘汰高耗能车辆、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发展甩挂运输、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等经验做法,并要求江苏大胆探索,抓好试点,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史和平在讲话中指出,交通运输部决定在“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低碳交通体系城市试点工作,并选择在我省召开启动大会,对我省加快低碳交通运输建设发展和推进“十二五”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是一次有力的指导和促进。省政府将积极支持无锡市做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城市试点工作,希望无锡市抢抓此次试点的机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走出一条具有示范性作用的路子。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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