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试点水环境补偿安排补偿资金3亿元

  本报北京3月28日电 (记者李丽辉)近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启动实施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工作,2011年安排补偿资金3亿元,专项用于新安江上游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浙江省安排1亿元。
  为加快推进新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切实保护千岛湖水环境安全,两部门要求安徽省加快新安江上游水污染防治进程,促进水质不断改善;浙江省尽快落实资金,加强千岛湖水质保护,促进新安江上下游生态环境建设协调推进。
  新安江是浙江省千岛湖最大的入湖河流,启动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持和改善新安江和千岛湖水质的重要途径。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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