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限产,收入骤减,钱从哪里来?如何真正意义上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把目光投向林下资源:推进林下经济植物资源集约化管理,实施林下资源承包转让,真正实现林下资源可持续利用。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单增庆说:“大兴安岭林区要实施科学经营,培育、优化产业链,促使林下资源优势转变为林下经济发展优势,努力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促进产业发展、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经营体系,走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之路。”
今年初,大兴安岭地区在资源监测调查的基础上,摸清全区可利用林下资源面积为50.32万公顷。截至3月末,已经将适宜转让的42.41万公顷可利用林下资源全部转让给林区职工。
出台法规提供保障
森林是林区人的命根子,丰富的林下经济植物资源是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严格保护与科学利用,避免掠夺性、破坏性采集,是真正实现林下经济植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为此,大兴安岭地区把开发利用林下资源作为林区经济转型的一项富民工程来抓,先后组织制定了林下资源采集、管护承包、定期例会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为林下资源集约化经营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各县(区)、林业局也出台相应实施细则和工作推进方案,实行行政主要领导“一把手工程”,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对林下资源保护管理、采集储存和购销环节实行“三统一”管理。
按照国家刚刚出台的“天保”二期工程要求,大兴安岭地区林下资源经营利用坚持“资源国有、有偿使用、致富职工、发展经济”的原则,根据资源种类、分布、储量、利用目的及经营管护能力等,因地制宜采取措施。鼓励支持林区职工和加工企业,在资源所有权不变,不改变林地、湿地用途和不降低森林与湿地功能的前提下,承包经营林下资源,即对林下资源可以实施有偿转让经营,承包经营期间可以采取科学有效的经营技术与保护措施。
摸清资源落实承包
2006年和2010年大兴安岭地区两次组织大规模可利用野生经济植物资源专项调查,较全面掌握了可利用资源分布、蕴藏量和允收量,建立可利用资源监测档案。对于资源分布相对集中,管理较便利的富集区资源,采取有偿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林业职工、本地常住居民或深加工企业,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建立“管、育、用”一体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对于资源相对分散、管理难度大和产量低的远山区,落实资源管理责任,加大资源管护工作力度。
2011年,全区可利用林下资源计划转让面积42.41万公顷,截至3月末,各地共落实野生蓝莓、红豆和偃松等主要利用资源转让面积达到42.41万公顷,完成年度转让计划的100%。有6705户职工参与转让承包,转让地2964块,户均转让面积63.26公顷,转让承包预收入约459.4万元。其中:野生蓝莓转让12.28万公顷,红豆转让23.41万公顷,偃松转让5.7万公顷。为鼓励和扶持规模加工企业发展,专门预留3.55万公顷作为加工企业原料基地,允许企业经营承包。为增加生态旅游项目,还专门在加漠、呼阿等主要公路两侧安排0.76万公顷,作为野生蓝莓旅游观光采撷园进行管理。
探索新路 初见成效
只有实施集约化经营,才能保证资源可持续利用,最大限度发挥资源潜能,实现职工增收与产业发展的相统一。
2011年,大兴安岭地区确定开展1000公顷野生蓝莓等主要利用资源集约化经营试点,提高对野生蓝莓科学经营水平,提高野生蓝莓产量和品质。目前,全区各地结合本地资源状况、资金承受能力及社区管理实际,对拟实施集约化经营的地域进行科学区划,确定了试点地块的位置、面积、经营类型和经营技术措施等。
为严格保护大兴安岭林区蓝莓、红豆和偃松等主要利用种质资源,保护生物物种原产地,实现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统一,他们将蓝莓、红豆、偃松三种资源的最典型生境、最优良品系和最便于集约化管理的重点区域作为种质资源保护地进行保护,在承包给林业职工管护经营的同时,加大对这部分资源分布区的管护力度,适当增加管护资金补助。截至目前,全区共划分经济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地607块,总面积11.78万公顷,占全区主要利用林下经济植物资源富集区面积的23.41%。
林下资源经营改革,将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并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明确了责权利关系,探索出了林下资源保护利用、资源管护、森林防火“三位一体”的经营新模式,使有限的林下资源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如今,承包者都把承包经营的沟系比作“林庄”,把林下资源当作自家的“菜园子”,细心侍弄。
几年来,通过林下经济植物资源集约化管理的实践,大兴安岭地区已经为国有森工林区深化森林资源管理改革、实现生态林区转型与经济发展提供了经验,实现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企业与职工群众收益的共赢。开发林下资源、发展林下经济将成为转型后的大兴安岭林区职工增收的重要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