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生态补偿机制亟待完善 缺乏必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是眼下的一个热门词汇。国家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就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专节论述,强调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近年来,国内外对云南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呼声日益强烈。在做好环境保护的过程中,云南地方经济做出了巨大牺牲,却没有得到相应补偿。
   
  云南省政府研究室副巡视员、研究员杨烨认为,目前,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应以重大资源开发、重要生态功能区、主要城市水源地、重点自然旅游景区、重要江河流域等领域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政府的调控手段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全社会参与的积极作用,整合现有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资源,争取用10年到20年时间,初步建立起云南省区域范围内较为完善、公正公平、积极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模式。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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