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正拟定机动车地方排放标准

   昨日,成都市环保局副局长张军参加“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时表示,成都正在制定符合成都实际的机动车地方排放标准,建立完整的在用车地方排放标准体系。

  张军表示,成都对汽车尾气的治理措施包括四个方面。其一是要按照国家的要求逐步地严格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是要实施机动车检测/维护制度,采取一种最经济合理科学有效的控制。第三个措施,是要制定符合我们成都实际的排放标准,建立完整的在用车排放标准体系。第四是加强对黄标车的淘汰和限行,推进高污染车限行电子监控设施的建设,加强对道路机械的管理,对外地车辆也要严格管理实施,对过境车辆等也要进行控制。

  今后,过境车辆和外埠车辆,计划在其通过现场尾气检测的前提下,发放“进城通行证”等。(记者 祝楚华)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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