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启动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立法工作

  近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立法工作,并宣布《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会议一致认为,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检查组在安徽开展气象法执法检查时要求的具体措施。同时,通过加强气候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立法,充分发挥气候资源的正面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十分必要。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卫平在会上宣布《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正式启动,并对做好立法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今年要开展立法论证,明年要纳入实施类项目;二是人大各涉及部门要提前介入,畅通立法程序;三是要开门立法,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四是立法工作进入倒计时,要制定立法周年计划,将重点任务倒排;五是要做好和安徽省法制办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立法工作顺利开展。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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