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成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本报讯 (记者 方晓淦)日前,记者从北海市海洋局了解到,北海市被正式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广西第一个获此殊荣的设区市。

  2012年初,国家海洋局根据国家战略部署提出《关于开展“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后,我市迅速开展工作,并在2013年成立工作小组,经过2年多的努力,终于在2015年被确定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市海洋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北海被确定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作为广西第一个获此殊荣的设区市,北海将更严格地要求自己。优化海洋资源配置方面,将针对一县三区陆海发展的具体情况,科学地划分各区域的发展方向和资源分配;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控制管理方面,将在继续开展入海直排口截流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银滩、侨港等近岸海域环境的治理。

  此外,还将进一步加强红树林保护,建设广西涠洲岛珊瑚礁国家级海洋公园等项目。同时,深度挖掘“海上丝绸之路”、?D家民俗文化、珍珠生产文化等海洋历史文化并加以保护传承。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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